强制性产品认证知识介绍

2015-12-21 15:56:15  来源:   浏览总数:1993

一、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建立的背景和定义?
    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WTO的需要,发挥认证认可制度的总体效应,2001年12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目录,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四个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发布了“四个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等文件)。这些文件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以“四个统一”为原则的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正式建立。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中国政府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
    二、什么是强制性产品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我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 (英文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简称CCC认证。是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也可以简称“CCC”标志。
    三、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如何实施的?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建立起来的一套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一个重要特点是“两头在内,中间在外”,即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规则制定、组织管理由政府部门负责,行政执法由政府部门执行,对产品的安全质量技术评价(即具体的认证过程)则由中介组织——认证机构实施。政府部门充分利用中介组织的认证结果,中介组织对认证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既符合国际惯例,也有利于政府部门转变职能,依法行政。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基本框架包括三部分:一是认证制度的建立,二是认证的实施,三是对认证有效性的行政执法监督。
    1.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由国家认证监管部门负责。
    国家质检总局的主要职责是:
    (1)批准并与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2)组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规章和制度。
    国家认监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授权,负责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拟定、调整并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目录》;
    (2)制定和发布《目录》内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
    (3)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要求;
    (4)指定承担认证任务的认证机构和检查机构、实验室,指定认证标志发放机构;
    (5)公布获证产品及相关企业名录;
    (6)审批特殊用途产品免于强制性认证的事项;
    (7)指导地方质检部门对强制性认证产品认证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8)受理有关投诉和申诉,组织查处重大认证违法行为。
    2.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具体实施由国家认监委指定的认证机构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按照认证实施规则开展产品的强制性认证活动;
    (2)向获证产品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对获证产品进行跟踪检查;
    (4)暂停、注销和撤销认证证书;
    (5)受理有关方面对认证产品及认证申请人的投诉、申诉。
    认证机构对认证证书负责。(产品的生产者、进口商和销售商对生产、进口和销售的产品负责,不得因产品获得认证而转移相应责任。)国家认监委指定的检测、检查机构接受认证机构的委托为其提供申请强制认证产品的检测报告、强制认证产品生产厂的工厂审查报告。
    国家认监委指定的标志发放管理机构负责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并接受国家认监委委托,对于非标准规格的认证标志和以印刷模压等方式使用认证标志的使用方案进行审批。
    3.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行政执法工作由地方认证监管部门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对辖区内列入《目录》的产品实施监督。监督重点是:没有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或者没有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产品;伪造、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产品;消费者投诉和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目录》内产品。
    (2)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查处对象主要是: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的《目录》内产品的生产者、经销商、进口商和在其他经营活动中的使用者。
    四、强制性产品认证适用哪些模式?
    强制性产品认证适用以下单一认证模式或者多项认证模式的组合,具体包括:
    1.设计鉴定;
    2.型式试验;
    3.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
    4.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
    5.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6.获证后的跟踪检查。
    产品认证模式应当依据产品的性能,对涉及公共安全、人体健康和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产品的生命周期、生产、进口产品的风险状况等综合因素,按照科学、便利等原则予以确定。
    五、强制性产品认证认证规则包括哪些内容?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适用的产品范围;
    (2)适用的产品所对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3)认证模式;
    (4)申请单元划分规则或规定;
    (5)产品抽样和送样要求;
    (6)关键元器件或者原材料的确认要求(需要时);
    (7)检测标准的要求(需要时);
    (8)工厂检查的要求;
    (9)获证后跟踪检查的要求;
    (10)认证证书有效期的要求;
    (11)获证产品标注认证标志的要求;
    (12)其他规定。
    实施规则中标准更新及更新后的认证处理原则。认证实施规则中所列标准,将永远采用最新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规范。标准更新时,认证实施规则中所列的标准将自动更新,对于需要特殊安排过渡期的,国家认监委将负责对外公布有关安排。
    六、企业申请认证需准备哪些资料?
  一般应提供以下文件:
  1.申请人的证明文件;
  2.总装图、电气原理图、线路图;
  3.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
  4.其他申请人需要说明的文件;
  5.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应当向指定认证机构同时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或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6.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目录》中产品认证的,应当与受委托人订立认证、检测、检查和跟踪检查等事项的合同,受委托人应当同时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委托书、委托合同的副本和其他相关合同的副本。
  具体产品所需提交的技术文件可参见该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
七、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由环节组成?
    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由以下全部或部分环节组成:
  1.认证申请和受理
    这是认证程序的起始环节。由申请人向指定的认证机构提出正式的书面申请,按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机构的要求提交技术文件和认证样品,并就有关事宜与认证机构签署有关协议(与申请书合并亦可)。认证申请人可以是产品的生产者、进口商和销售者。
    2.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是认证程序的核心环节,当产品为特殊制品如化学制品时,型式试验这一环节将被抽样试验替代。型式试验由指定的检测机构按照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机构的要求具体实施。
    3.工厂审查
   工厂审查是确保认证有效性的重要环节,工厂审查由认证机构或指定检查机构按照认证实施规则要求进行。工厂审查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产品的一致性审查,包括对产品结构、规格型号、重要材料或零部件等的得核查,二是对工厂的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查。
    4.抽样检测
  抽样检测是针对不适宜型式试验的产品设计的一个环节和工厂审查时对产品的一致性有质疑时,为方便企业,抽样一般安排在工厂审查时进行,也可根据申请人要求,事先派人抽样,检测合格后再做工厂审查。
    5.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认证机构应根据检测和工厂审查结果进行评价,做出认证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原则上,自认证机构受理认证申请之日起到做出认证决定的时间不超过90日。
    6.获证后的监督
    为保证认证证书的持续有效性,对获得认证的产品根据产品特点安排获证后的监督,认证实施规则中对此做出了详细规定。获证后的监督包括两部分的内容,即产品一致性审查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查。
    八、强制性产品认证式样和规格是怎么样的?
    1.认证标志的式样
    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缩写“CCC”),认证标志的图案由基本图案、认证种类标注组成。
    (1)基本图案如图一所示。
    图一:认证标志基本图案
   
 
    (2)认证种类标注如图二所示。
    在认证标志基本图案的右部印制认证种类标注,证明产品所获得的认证种类,认证种类标注由代表认证种类的英文单词的缩写字母组成,如图二中的“S”代表安全认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认证工作需要制定和发布有关认证种类标注。
图二 认证标志图案

 
    在认证合格的特殊产品(如电线、电缆)上适用“中国强制认证”标志的特殊式样:“中国强制认证”的英文缩写“CCC”字样。
    2.认证标志的颜色
    (1)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以下简称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颜色为白色底版、黑色图案;
    (2)如采用印刷、模压、模制、丝印、喷漆、蚀刻、雕刻、烙印、打戳等方式(以上各种方式在以下简称印刷、模压)在产品或产品铭牌上加施认证标志,其底版和图案颜色可根据产品外观或铭牌总体设计情况合理选用。

四川省认证认可协会